玉林市金湖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關于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項目園博園土石方工程I標和II標兩個標段竣工結算審計項目整改情況的公告

根據貴局出具的《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項目園博園土石方工程I標和II標兩個標段標段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玉審報〔2020〕17號)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視,對相關問題進行落實和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公報如下:
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多計工程造價的問題。
在審計期間,我公司已嚴格根據審計審定的工程造價,分別與施工單位進行結算:
1. 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項目園博園土石方工程I標工程施工單位已辦理申請工程尾款手續,我公司已嚴格按貴局審定的工程造價32347095.26元(含建安勞保費470862.44元,已扣減結算違約金505389.53元)支付尾款。
2. 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項目園博園土石方工程II標工程施工單位已辦理申請工程尾款手續,我公司已嚴格按貴局審定的工程造價44505183.80元(含建安勞保費939106.39元,已扣減結算違約金215231.63元)支付尾款。
(二)關于履約保證金未納入基建賬中進行核算問題
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項目園博園土石方工程I標和II標的履約保證金的收取與退還均在金湖公司本部賬套中進行核算。我公司將在今后的項目中按《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在基建項目賬中對收取、退還的履約保證金進行會計核算,并進行賬務調整。
(三)關于未按規定繳納建安勞保問題
我公司在今后的項目將嚴格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停止統一收取建筑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的通知》(桂政發〔2019〕20號)文件精神執行勞動保險費的管理。
(四)未按規定對建筑材料進行處理問題
關于項目剩余物資鋼管的管理處置問題,根據資產處置相關規定,我公司將對該批鋼管進行公開拍賣處理。目前,我公司已委托資產評估公司對接該批鋼管殘值進行評估,待評估報告完成后,將委托玉林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拍賣。
二、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我公司在施工現場嚴格管理,做到工完場地清,對權屬建設單位的大型材料設備進行合理的處置,避免安全隱患和物資流失風險。
2.加強收方簽證管理。我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對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及施工工藝變更及時做好收方記錄、確認,為工程結算提供充分、確鑿的依據。
3.加強招標管理,強化對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的管理。我公司已與各部門對接相關工作,在工程招標清單編制中盡可能避免清單漏項,確保招標工程量清單的完整性準確性,避免結算超預算。
特此公告
玉林市金湖開發建設有公司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