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工程—北駁岸水利疏浚綠化建設(園博園)II標和南駁岸水利疏浚綠化建設 (園博園)IV標兩個標段竣工結算項目 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的公告
我公司收到玉林市審計的《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工程—北駁岸水利疏浚綠化建設(園博園)II標和南駁岸水利疏浚綠化建設(園博園)IV標兩個標段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玉審報〔2020〕45號)后,高度重視,對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多計工程造價的問題
我公司將嚴格根據施工合同及審計審定工程造價與施工單位進行結算:
1. 北駁岸水利疏浚綠化建設(園博園)II標的中標單位尚未申請支付相關尾款,我公司將嚴格按貴局審定的工程結算認定造價55214733.09元(含建安勞保費1358593.44元,已扣減超報結算違約金827062.69元)支付尾款。
2. 南駁岸水利疏浚綠化建設(園博園)IV標的中標單位尚未申請支付相關尾款,我公司將嚴格按貴局審定的工程造價46506161.9元(含建安勞保費1223411.8元,已扣減超報結算違約金114813.70元)支付尾款。
(二)關于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建設考核管理的問題
我公司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分析,將在今后的項目建設管理中強化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約定,防范合同風險。
鑒于施工單位按指揮部要求施工單位委派其公司領導匯同項目經理一起對項目進行管理,按質按量完成了市政府、園博園指揮部要求,且未造成其他實質負面影響或損失,故未對項目經理在崗進行考核。
二、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加強工程結算審核力度。我公司將組織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審計報告》精神,確保工程結算計量計價的真實和竣工結算準確。
玉林市金湖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