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工程—南駁岸水利疏浚綠化建設(園博園)III標工程等七個標段竣工結算項目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的公告
我公司收到玉林市審計的《玉林市南流江玉東湖水利工程—南駁岸水利疏浚綠化建設(園博園)III標工程等七個標段竣工結算審計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玉審報〔2020〕46號)后,高度重視,對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現將整改情況的公告如下:
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多計工程造價的問題
云良水閘臨時基建專變設備采購及安裝等5個標段的中標單位尚未申請支付相關尾款,我公司將嚴格按市審計局審定的工程結算認定造價5038326.86元(已扣減超報結算違約金14162.07元)支付尾款。其中:
1.云良水閘臨時基建專變設備采購及安裝的中標單位尚未申請支付相關尾款,我公司將嚴格按照市審計局審定的工程結算認定造價541830元支付尾款。
2.云良水閘配電設備采購及安裝的中標單位尚未申請支付相關尾款,我公司將嚴格按照市審計局審定的工程結算認定造價640102.4元支付尾款。
3.云良水閘除險加固清淤工程的中標單位尚未申請支付相關尾款,我公司將嚴格按照市審計局審定的工程結算認定造價669690.85元(已扣除超報竣工結算違約金6861.6元)支付尾款。
4.玉東湖周邊環境整治圍擋采購及安裝的中標單位尚未申請支付相關尾款,我公司將嚴格按照市審計局審定的工程結算認定造價1556460.2元支付尾款。
5.玉東湖臨時設施貨物采購及安裝的中標單位尚未申請支付相關尾款,我公司將嚴格按照市審計局審定的工程結算認定造價1630243.41元(已扣除超報竣工結算違約金7300.47元)支付尾款。
(二)2個標段合同管理和執行不到位
1.關于未按合同約定收取云良水閘清淤工程標的履約金的問題。玉林市園博園要在2016年7月25日開園。2016年7月10日,我公司與廣西中秀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云良水閘清淤工程合同,要求中秀公司10天內完成工程任務,鑒于此工程時間緊、任務重、工期短,且中秀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完成了現場工程施工內容,保證了園博園按時交付開園,故未及時追繳履約保證金。
2.關于未按合同約定對南駁岸III標進行人員考核的問題。鑒于施工單位按指揮部要求施工單位委派其公司領導匯同項目經理一起對項目進行管理,按質按量完成了市政府、園博園指揮部要求,且未造成其它實質負面影響或損失,故未對項目經理進行考核。
(三)關于騎樓門墻出現裂縫的問題
經組織設計等有關單位對現場研究,開裂原因初步判斷為地面沉降所引起。目前項目已建成近五年,判斷沉降已趨于穩定,經設計單位現場提出整改修補方案,現已完成整改(詳見附件)。
二、其他問題反映情況
(一)1個標段的合同簽訂不夠完善
我公司在今后項目的合同管理中,將加強合同簽訂的審核管理,避免合同簽訂不完善帶來的風險。
- 未及時解決2個標段的合同爭議
1.關于云良水閘除險加固工程II標“施工組織設計延誤提交違約金”爭議事項未解決。我公司已于2021年1月11日發函至中標單位,要求中標單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將核對后簽字蓋章的《建設工程結算認定表》及結算書或對審計結果存在異議的相關書面材料提交我公司。我公司將會繼續與施工單位協商,如仍不能達成一致協議時,將按合同爭議解決,通過仲裁訴訟盡快解決“施工組織設計延誤提交違約金”爭議事項。
2.關于南駁岸III標“超報結算違約金”及“竣工結算不含建安勞保費”兩個爭議事項未解決。我公司已于2021年1月11日發函至中標單位,要求中標單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將核對后簽字蓋章的《建設工程結算認定表》及結算書或對審計結果存在異議的相關書面材料提交我公司。我公司將會繼續與施工單位協商,如仍不能達成一致協議時,將按合同爭議解決,通過仲裁訴訟盡快解決“超報違約金”及“竣工結算不含建安勞保費”兩個爭議事項。
三、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一)加強工程結算審核力度。我公司將組織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審計報告》精神,確保工程結算計量計價的真實和竣工結算準確。
(二)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防范質量風險。
將在今后的項目建設管理中強化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約定,促進合同雙方嚴格履約,防范合同風險。
玉林市金湖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